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tomljp
Subject 46 VMwuTwgnzHW
Date July 5, 2011, 3:55 pm
留言內容 gpG4L7 <a href="http://hvytpqnayoyz.com/">hvytpqnayoyz</a>
Reegan
Subject 45 yaeZkQqu
Date July 4, 2011, 4:42 pm
留言內容 You got to push it—this esnestial info that is!
Subject 44 希望有榮幸能獲得版主的照片使用權
Date May 11, 2011, 8:45 pm
留言內容 親愛的版主您好
我是【福來鷹設計工作室】目前正幫八卦力的嘎歐岸文化部落園區設計官網,但由於嘎歐岸文化部落園區經費有限,無法請專業攝影師拍攝園區內的照片!

無意間發現版主所拍攝的照片很優,不知是否版主可否大方借我們使用照片,而我們的官網上也會註名出處!
希望能得到版主的回應唷!感激不盡

p.s 5/21~22將有賽夏百年 幸福百年〝雷女祭〞的活動,歡迎來參加喔!http://www.saisiyat.tw/
阿媽
IP
Subject 43 謝謝
Date January 20, 2011, 1:42 pm
留言內容 我一直很喜歡嘉義 但介紹嘉義的資訊似乎著重於阿里山
謝謝你這位愛家鄉的人介紹景點 大部分的嘉義人以為除阿里山
其餘不足為外人道 殊不知正坐擁人文與自然的寶庫 請再接再厲
多介紹一些好地方給大家
This is a private message
James
IP
Subject 41 thank-you note
Date November 24, 2010, 10:55 pm
留言內容 Hi,

Just wanna say thank you for your fantastic introduction of Yunlin Puppet Museum. I enjoyed it a lot.

It's always nice to review the photo-illustrated article.

http://xalekd.pixnet.net/blog/post/30375690

Having read it, I've got an idea about the museum.
I expect to learn more about its cultural meanings when I visit it tomorrow.

Have a great day, :D
James
Subject 40 Dear xaleked~我們是「優質之選.台灣之美」編輯小組~邀請您分享圖文資訊
Date November 18, 2010, 3:00 pm
留言內容 Dear xaleked~
您好,我們是「優質之選.台灣之美」編輯小組。
我們於2011春季刊即將介紹「桃園」

希望可以藉由季刊免費增閱能讓更多人都知道台灣寶島的美麗(季刊出刊後會擺放在 在台辦事處.大使館.觀光局.文化中心.飯店.美術館.國家公園…)

詢問可否將您很棒作品圖文資訊(壽山巖觀音寺.蝙蝠洞)授權給我們使用在此次刊物上
我們將於刊物中著名攝影作者名字及作品來源,
如您願意~
煩請您撥冗回覆或回信至cep3301@yahoo.com.tw
暨時~需簽上1式兩份”攝影著作授權使用同意書”(雙方各持一份留底保管)
待春季刊發行後,我們將會寄刊物供您留存^^
下列為協進會官方網站及季刊網路樣本,煩請參考過目。
www.cep.org.tw/ 官方網站
www.free-call.com.tw/publi/ 刊物網路樣本

感恩您協助配合~~
祝您有個愉快的一天!!

02-27477485 編輯組黃小姐
阿海
IP
Subject 39 就只是一個 緣盡!Over!
Date October 19, 2010, 11:01 am
留言內容 就只是一個 緣盡!Over! 如此而已。
*陳情 & 規勸阻止(卻)
立法委員您好:
關於仁寶方面與案件相關之人士,運用電子科技技術製造混淆(桃園地區或更廣範圍的“noise”),毀謗本人與諸多重大刑事案件相關,並且危及本人之 job & life,本人已針對對方的侵擾內容做出必要之釐清(已向桃園地檢署呈遞申訴)。
*運用電子科技技術製造混淆:以微弱的訊號,以隻字片段、真假難辨、或狂妄不實的說詞,廣泛地製造擾亂的情形。

案件補充說明:
1.本人外島服役期間,(黃)姓士兵死因堪疑與羅致罪名事件:
*黃姓士兵當時是某據點之士兵,敝人當時之職務為守總機。
*當時曾監聽得自外界打給連上之可疑電訊,或可推定是外力涉入,以掩飾他人罪行。
*造假軍中記錄一事,明顯是責任歸屬問題。
*顯然是對方用以脫逃及脫罪之藉口。
2.關於對方毀謗本人與劉邦友命案相關之案件部分:
*血手印一事造成對方形跡敗露:
記得在許多年前,通說是兇嫌者,於案發後不久的某日零晨時間,於本人玩PC-Game時,疑是屋外有人,喊聲“誰啊”,驚走兇嫌,隔日鄰居發現一血手印,並報警處理,而為我所知悉明白。
隔日鄰居發現一血手印並報警處理:當時之住所。
隔日鄰居發現一血手印並報警處理:報警處理為鄰居黃先生,
警員臨行時問黃先生一句“是不是伊”,隔壁鄰居則回答“不是嘿勒啦”。
*龍德星神位早就已經踩很久了:通說是兇手反方相逃逸,在土地公廟又留下一記。回想起當時兇嫌之逃跑聲,的確如此。
*由當時報紙刊登的相關報導(小南門幫與桃園縣警界大風吹),與做出捏造事實之偽造 文書(“頭與屁股都分不清楚”)之日期相比較,可以明白是對方無視於“xx條人命關天”的事實,刻意造假。

Issues:
*所謂的“一發不可收拾”究屬故意或過失!
文甫之父英年早逝,究竟是何原故:“慘遭滑鐵輪”!就是拿破輪的意思嘛。
*究竟誰經常往來,誰不曾往來!有須要對決(脅迫頂罪)那麼久嗎!
*潛在性因素:有“同父異母”、“正統之爭”、“死於帶綠帽”之說!以及現在對方之財產繼承問題。
*影響考生權益:於參加中華民國的國家考試時,對方“拿83年服務證到考場調查案子”,“影響考生權益”。加上之前本人求職時,對方刻意造謠,危及本人之 job & life,對方之做為,講難聽一點,就是滅口的具體表現。
*社會問題:
(1)對方運用電子及科技技術製造混淆之情形,遲遲無法解決。使用包括GPS、GPRS以及所謂的“裝炸彈”(以不符合規定的情況,將手機到處盜接於電話線上)等等,相關之電子及科技技術,造成“noise”的情形。
(2)對工業安全與衛生(Industrial Safety and Health)是否構成某種程度之危害。
(3)對方使用多種電子技術,對特定人士或不特定人士構成侵犯隱私、妨害自由之問題。

結論:
敝人只不過是一個微不足道的小老百姓,並非對方之人員,遇到像他們家族那樣、發生那麼多既血腥又鬼厲的內部鬥爭,勢必撇清關係、表明立場,勢必選擇閃避。敬請顧念及廣大的社會人民受到“noise”影響的現實問題上,有能規勸阻止(卻)仁寶方面與案件相關之人士,終止一切的侵擾,緣盡!Over!拜託再拜託。
Reporter 阿海 敬呈
2010/10/19
小美
IP
Subject 38 請問
Date September 20, 2010, 7:54 am
留言內容 請問當初你在大岡山當兵的時候
附近有停車場嘛?
Subject 37 ser
Date August 9, 2010, 3:13 pm
留言內容 的共同点以后
http://www.jeansclothingstore.com/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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