close





姐這天返英。星期二我們都請假,戴著爸、媽、佑全家動員至桃園國際機場送機。


這是佑佑第一次去機場,嚴格來說,是第二次。因為去年與爸媽去泰國(北),出發前四天才知道懷了佑佑。



姐一家人七月初返台,一個月很快,三十天只是概念,或許是感覺。但沒辦法,因為教育部規定如此:「公費生返台期限為四十日......」。


現在姐已經回到英國宿舍,她在MSN告訴我,返家後看到信箱的一封公文告知:「公費生返台期限,延長為九十日......」。


無語~~~


[ 加入書籤 ]

HemiDemi MyShare Baidu Google Bookmarks Yahoo! My Web Del.icio.us Digg technorati furl 加入此網頁到:YouPush   





arrow
arrow
    全站熱搜

    xalekd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