如何浪漫都不太難,如果你打定主意要浪漫。如何心如止水也不太難,如果你的另一伴也心如止水。

情人節這天就像戀愛守則一樣,情人間好像竟「應該這麼做」才是情人。

因為小說、電影的直接、間接教化下,情人遵守著好情人的戀愛準則,對於戀愛中自己有主見都給予負評,對於讓自己個性消失的種種戀愛法則都給予正向的解釋。

求婚都應該要是出其不意,局外人才會感到興奮(有時候局外人反而會更感動),局內人才會感到銷魂或驚魂(也看過幾個驚魂未定的被求婚者)。

「求婚」並不出現在我們的真實生命,不過也沒聽孩子的媽抱怨過,生命的很多時刻不一定要按照「戀愛→結婚」的劇本走,一招一式都像電影裡的情愛大戲,這也是另種索然無味。

我們在一起十年後決定結婚,其實算有點「間接逼婚」。因為是佑彥媽阿嬤去世,如果不在百日內完婚就要等三年以後才能結婚(據說是習俗之類)。

我們雙方家長也都知道彼此,過年都去佑彥媽家拜年,還沒結婚就回娘家,也算厲害。

佑彥媽也和我們家去紐西蘭、泰國玩了幾次。

「我和你家人出國玩,我和誰住一間啊?」

「你覺得呢?」

最後我們住一間。

總之,因為已經在一起好幾年,雖無結婚之名卻有結婚之實,因此兩方家長也很自然的認定彼此關係吧。

「那,我們結婚吧」,這是伊莎貝爾喜餅的廣告詞,不過我們現實生活把這句話發揚光大。

如果再不結婚,兩人溫暖羞澀的時光,還真不知道會不會撐到第二個十年?還是仳離?很難說。

相對而言,女性好像比較喜歡有承諾的愛,因為原始本能,男性習慣追求女性,但一旦「追上」了又不喜歡承諾,會覺得這事「被綁死」,很難再有「找尋自我」的機會(好冠冕堂皇的理由),要從男孩、男人到老公的角色歷程變化,在男性心裡層面是需要點掙扎。

 

樹有高矮胖瘦、葉有寬窄細短、枝有軟硬曲直,他們被風吹的聲音不相同,被光照的盈缺也各部相同。

婚姻不也這樣,什麼樣的人配什麼樣的人,愛情和婚姻沒有常模守則,很多都是應然而非實然的爭論。

寫社會政策論文者很多人都引用過的馬克思在「霧月十八日」一文寫的:

「人們創造歷史,但他們不是隨新所欲的創造,而是在他們直接碰到的、既定的、從過去繼承下來的條件下創造」。

兩人性格的好壞,對婚姻是否順遂是影響因素之一,而非唯一因素,以為互補的個性能成就美滿的婚姻,這種太單一的因果論沒有太大說服力。

雖然在資本社會容易被誇大的婚姻美滿「要件」,是用鑽石、情人節大餐的「比價」結果,但婚姻的始命不是絕對的因果論。

婚姻要綿長不只是求婚感動、結婚風光,我常記得我爸在結婚時告訴我的一句話:

「結婚當天怎麼辦我和你媽都沒意見,但兩個人在一起,最重要的是結婚當天『之後』的每一天比較重要」。

不能只靠簡單的感動因素或社經地位的連結關係,也不一定是兩人愛情濃密程度或個性契合程度。如同馬克思在「霧月十八日」那文譬喻的,婚姻生活的本質是有生命力的,是兩人在未來碰到的生活態樣下:磨和和醞生的過程。

 

某日我們請休假看「那一年我們一起追的女孩」電影,也勾起一些回憶。

「想想我高中時期,就有XX校隊、○○校隊來追過我」,看完電影步出電影院,孩子的媽用自得意滿神情說。

「你現在應該感到很慶幸吧」,我說。

但她的表情看來寫了三個字……「很哀怨」。

「要不是當初和你結婚……」

我聽起來,她好像是當時重裝任務裡的歐尼爾,以為自己扮演世界上「救世主」的角色,而我就是頹廢的另一個黑暗世界,等待被救援。

她的謎知音:除了我,誰能拯救一個孤單的靈魂?

是怎樣,我才是志願投入美國強棒如林的職棒大賽中救援投手吧,我才是捨身救人的蜘蛛人。

當兩個人都成了彼此的「救援任務」後,也彼此擁有願意犧牲生命的偉大人格,加上各自帶著崇高的「自我感覺良好」,自認是對方唯一的人生支柱,聽完這些偉大的奉獻和犧牲後,我們都快被彼此的「委屈求全」感動落淚了。

初想寫篇比較言之有物的情人節相關日誌,但寫到後半段腦袋就是戲謔的畫面。

愛情和婚姻是一場漫長的遊戲和修行,多年後情愛最深刻的印象,也許就是兩人平日互動的種種,不用江河滔滔般,容易潰堤氾濫,至少可細水漫流,灌溉到每一處心田。


P.S.

有人說「婚姻像圍城」,城外的人想進去,城裡的人想出來。看到這麼多愛情或婚姻悲劇後,單身者不用羨慕形影雙飛的情侶或婚姻生活,家家有本難唸的經。資本主義商人炒作的情人節這天,你可以在家選本最愛的作家寫的書、放一張最愛聽的CD、買幾包最愛吃的零嘴或看場最愛的DVD(電影),這些雖然都屬「所遇『非人』」的角色,但同一時間和這麼多最愛(NP)共枕入眠,過個自在的單身情人夜,順便在心中渡化誤入歧途、在情海迷惘的愛人們,也是單身局外者清的痛快啊!

 

有興趣可參考這影像檔:我們的結婚MV(江美琪的「最美」)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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