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我們上週日開車經過青年公園時,看到一個以愛因斯坦的圖像當招牌的小理髮廳。

「你看那個人,那是愛因斯坦」,佑彥媽在車上告訴孩子。

「愛因斯坦是誰」,佑佑問。

「他是一個很有名的科學家」,佑彥媽說。

「很有名?那他做了什麼大代誌?」,佑佑再問。

「他發明一種理論,叫相對論的理論」

想當然爾,佑佑接著問:「什麼是相對論?什麼是理論?」

「.......」

「理論就是一種很像做人e道理,但他是用在其他方面e道理」,佑彥媽說。

「霞那做人e道理,還要發明?」,佑佑說。

哈佛大學曾有一個實驗,結論是兒童對事情的認識往往是:

給小孩一個完全新的、陌生的事情,他們接受度不高;但如果給小孩一部份知道、一部份不知道的事情,他們接受這些新訊息的能力最強,因為小孩會和自己內在的經驗法則連結。

顯然佑佑已經把自己的經驗法則和他老媽給的相對論解釋作一連結,認為「做人的道理」也許是被規範、被教導、被灌輸的,很渾然天成的「做人道理」沒道理需要「再發明」。

有時候面對小孩的疑問和解釋,用字精不精準或解釋清不清楚相對重要,畢竟我們扮演的是孩子第一線的教育工作,孩子常會很反射性的提出質疑,比提論文時口試委員的問題還犀利直接呢。

總之,要對小孩解釋一個大人看似簡單不過的問題,「如何解釋」、「該不該解釋」、「如何定義這問題是小孩子這階段需要懂的」,對父母而言都是學習和考驗。

 

原文出處:http://blog.xuite.net/xalekd/940109/40893233

原始格子:佑佑皮皮.home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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