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嫁給這個男人五年了,我不知道我是否還愛他,記得剛新婚的時候,早晨時必定會在他懷抱中醒來,我總是紅著臉不敢說一聲早,怕嘴裡的口氣弄皺了他的眉,漱口杯與牙刷堅持要和他用同款不同色,擺在一起看才有夫妻的感覺。


我會幫他打點上班 的衣物,什麼襯衫配什麼領帶,經過我的審美才准他穿上身。


起了床到餐桌上,為了他的健康,我每天變換不同花樣的早餐,晴朗的天可能是培根蛋加上烤土司,有些下雨的話,或許來點小米粥搭醬瓜鹹蛋,要是陰天,不如就吃些外頭的燒餅油條和豆漿,招式用到我變不出新把戲,可是我樂此不疲。除了當一個賢慧的妻子,我亦毫不掩飾對他的熱情,「我愛你」是每天恭送他出門上班一定說的話,然後附加一個親密的吻,即使他大多時候只是淺淺一笑,也足夠我高興個老半天。


但是,五年過去了。


我相信還不到癢的時候,可是到底是什麼改變了我和他的互動呢?


早晨起床,他的位置往往已空蕩,只能由皺褶的床單證實他確實存在過,即使他偶爾睡過了頭或者小賴一下床,也絕對是急急忙忙由床上跳起來,匆忙的梳洗著衣。


我已經快忘了被他擁抱迎接朝陽的感覺,盥洗室裡的漱口杯,在幾年前被打破後,再也找不到一模一樣的,而另一個也因為掉到馬桶裡,所以也換了新的。


五年內,牙刷已換了不知幾支,甚至有時我們睡迷糊了,還會用上同一支,什麼口氣的問題都不需要掩飾了,是否一樣顏色,一樣款式,他說這些根本不重要。


因此,洗手台上Hello Kitty和小叮噹圖樣,漱口杯左右對峙,小叮噹的杯裡插著一支綠色牙刷,是我的,Hello Kitty則是空的,因為他前一陣子已改用電動牙刷,擺在架子上。


分屬兩個不同故事的漱口杯,以及位於兩個不同位置的牙刷,彷彿在嘲諷我們的夫妻關係,漸行漸遠。


因為他出門的時間早,打點他的衣著已經不再是我的事,他自己會搞定。


早餐呢?很久沒有一起吃了,我同樣不必費盡心思去想菜單、查食譜,反正沒人賞光,


更不用說「我愛你」這句話,還有熱情的早安吻,他無福消受,而且現在說起來也有些矯情了。


仔細想想,五年來,他沒有說過一次「我愛你」,一次也沒有。


我和他相聚的時間,嚴格上來說是從晚上七點開始,也就是他下班回來之後,如果他加班的話,那時間可能要延到十點、十一點。


剛結婚的時候,我為了他去學烹飪,「要抓住男人的心,先抓住他 的胃」,我深信這個鐵律。


所以,一些餐館名菜常出現在我們餐桌上,宮保雞丁、五更腸旺、蔥油雞、東坡肉……等。


見他吃得高興,我也開懷,雖然不全是我愛吃的,但是他愛吃就好。


飯後,我們會依偎在沙發上看電視,我陪他看新聞,聽他評論國政、批判社情,他陪我看八點檔,聽我調侃劇情、大哭大笑。


所以我知道行政院長、立法院長是什麼人,他也知道當紅的李世民是誰演的。


我沒有料到的是,五年的時間可以改變這一切,烹飪班我可以說是半途而廢,不知道從哪天起,他開始干涉我做菜的方法,宮保雞丁他不喜歡太多辣椒,五更腸旺他開始抵制,蔥油雞叫我別淋油,連滷東坡肉要放多少醬油,他都有話說。


我做的菜漸漸變得簡單,烹飪班也不想去了,有時候一盤炒青菜、貢丸湯和皮蛋豆腐就打發掉他,他反而沒什麼意見。


我想,我抓不住他的胃。


隨著他加班次數的增加,我們甚少在一起看電視了,除了現任總統是陳水扁,我對於國家大事可說一無所知,


而他,問都不用問,台灣霹靂火的男主角是誰他絕對不可能知道。


夫妻之間開始言不及義,他對我說的話,大多都是「不用等我」、「早點睡」,我跟他說的話,也幾乎是「你回來了」、「菜在電鍋熱著」。


我們沒有相同的話題,沒有相同的興趣,除了「夫妻」名義上的聯繫,我們的交流空泛的可憐,比普通朋友還不如。


多可笑的夫妻關係,不是嗎?


婚前,我們曾描繪著未來的願景,他說要生兩個孩子,先男後女,哥哥可以保護妹妹,我卻認為應該先享受一段兩人生活,生孩子的時情倒不急於一時,只是我不想壞了他的興致,並沒有說出口。


婚後一陣子,他很積極的和我「創造宇宙繼起之生命」,他想要孩子,從他不戴保險套的行為可以看得出來,可是我還不想要,又怕他不高興,於是我背著他吃避孕藥。


記得那時,他還興沖沖的帶我到醫院探視一名女性朋友,她剛生完一個四千兩百公克的巨嬰,神色萎糜的躺在病床上。


我忘不了他隔著一塊玻璃看新生娃娃時,眼中綻放的神采,可是我更忘不了,那位女性朋友用著虛弱的語氣告訴我,她整整痛了一天一夜,才求醫生由自然產改為剖腹產,我更不敢生小孩了。


五年後的今天,他似乎已經放棄生小孩這回事,畢竟只有他一頭熱是沒用的。


可是,待在他上班之後空洞的房子裡,我突然覺得生個孩子也不錯,至少屋子裡會熱鬧點,我的寂寞,也會少一點。


他早就在數年前就開始用保險套了,我不清楚是什麼讓他改變心意,不過這也鬆了我一口氣,我對避孕藥似乎過敏,不論換什麼牌子最後都落得一個水腫的下場。


我猜他六百多度的近視加閃光,應該看不出我水腫前和水腫後有什不一樣,重點是他的保險套解決了我一個大麻煩,同時又帶來另一個新煩惱。


我現在想要一個孩子了,他卻似乎不想,我不知怎麼跟他開口,更別提他頻繁的加班,晚上常累得倒頭就睡,如果我再開這個口,似乎變相增加他的壓力。


兩個人之間,已經夠低潮了,不需要再增加一個會引起衝突的話題。


在我們戀愛的時候,他很喜歡帶我到淡水,坐在河堤旁看落日,沿著碼頭走一遭,可以吃到不同口味的各式小吃,淡水的海產頗富盛名,他似乎是識途老馬,總知道哪家是最道地的。


有時候,他帶著我坐渡輪到對岸的八里,那裡熱鬧的只有一條路,賣的全是孔雀蛤,兩個人可以吃掉一大盤,還覺得意猶未盡。


他也會和我騎雙人腳踏車沿著淡水老街騎到淡海,再由淡海騎回來,沿路的風景不算十分迷人,但有種質樸的味道,兼之海風鹹鹹的打在臉上,我很享受這種氣氛。


當然,坐在腳踏車後座的我三天打漁兩天曬網,心情好的時候才踩兩下,他明知我偷懶,還是賣力的踩,我很懷念,真的即使過了五年,那段回憶仍然歷歷在目。


婚後到淡水的次數,除了新婚那一陣子,幾乎屈指可數,近兩、三年更是一次都沒去過。


每到假日,他不到中午不會起床,我見他這麼疲倦,當然也不會煩他帶我到處走走。


假日照理說,我和他應該可以有些交集可是他累,我只能自己找事做,和在上班工作的朋友出門逛逛街,聊聊是非,也順便埋怨一下他。


至於在家睡覺的他,午、晚飯,自己解決吧!他不知道,在前幾個月,我耐不住無聊,自個兒坐捷運到了淡水。


果然,太久沒有去了,那裡已經變成一個我完全不認識的地方,河堤旁的小吃攤不見了,全部集中在捷運站附近,過去我和他看夕陽的地方整修成一條長堤,僅供散步,路面變得乾淨整潔固然是好,但是收藏著我和他美好記憶的地方,消失了。


沒有他的帶路,我找不到道地的海產店,找不到好吃的小吃,自己一個人也騎不了雙人單車,但我驚訝的發現,淡水多了一個漁人碼頭,可以坐公車過去。


漁人碼頭,他的腳步沒有踏上過,我先了他一步,這是沒有他,只有我的經驗。


到了漁人碼頭邊,風景美復美矣,卻有種人工雕砌的做作,我以為花了幾百元搭乘藍色公路可以到對岸八里,就像渡輪一般,但那失了古風的遊艇卻繞了一大圈後又開回原點。


除了顛簸的船身搖得我頭暈目眩,我記不起來什麼美麗的風景,連孔雀蛤也沒撈到一粒,淡水變了,我和他的回憶,也變了。


某個早上,我特地比他早起,煮了頓睽違已久的豐盛早餐給他。


然後,沒有第三者,沒有爭吵.我遞出了離婚協議書。




P.S.「夫妻(上、下)」是佑媽轉寄給我看的,不算「露露等」(閩南語的「壟長」)的文章,原文即分為上、下兩篇,已婚者和未婚者看的角度應該會不同......,箇中滋味自己體會~
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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