東京DAY4(新宿、台場、淺草寺)121

今年我差一點又忘了結婚紀念日。

要怎麼過?是一個讓人記起來結婚紀念日後,下一個讓人想忘記的問題。

晚上要睡前,佑佑哭了,竟然哭了。

原來是彥彥趴著,兩隻腳也沒閒著在亂踢,正巧不巧踢中佑佑的鼻樑。

「沒斷,也沒流鼻血,還好吧」,我沒心沒肺的回答。

佑佑本來也沒哭,我看孩子的媽跑過來抱抱,我們使個臉色,用無語彼此溝通(別懷疑,在一起久了都會有這種特異功能)。

我用我的「眼神」告知孩子的媽:「走走走,沒事了」。

孩子的媽用「嘴型」告訴我:「沒關係,我就是要抱抱大寶貝」。

果然,在懷裡的佑佑如我神算,還是哭了,直說「謅痛e、謅痛e」。

我告誡彥彥:「老叫你別把趴了亂動腳,如果踢到老哥的眼睛,怎麼辦」。

「還有一隻眼睛啊」。

看來彥彥還挺樂觀的,只不過少一隻眼睛的是別人。

 

為何結婚紀念日和「踢鼻事件」有關?

孩子是好奇的動物,不然「一百個為什麼」之類的書為何會受小孩歡迎(歷久彌新的書類,我小時候也看過)。

因為我告訴彥彥「腳指比眼睛硬」後,熄燈躺平後的彥彥,接著一連串連珠砲式的問「什麼東西最硬」。

「鑽石非常非常硬」,前面已經說過太多很硬的東西了,包括水泥、石頭......終於到鑽石級了。

「什麼東西比鑽石硬?」,彥彥死纏爛打的追問。

「鎢鋼吧」,我隨口說(但我事後查網路,這是錯誤答案)

「那鑽石是什麼?」,這層級的「礦物」,印象中小孩確實沒機會看到。

睡前昏黑的房間,透過捕蚊燈的微光,我把手指上的結婚戒指讓彥彥看,鑲在白金上,很小的一顆。

「騙人」

「這是玻璃吧」

「玻璃怎麼可能會最硬?」,

對啊,女人啊,連小男人都懂,在這明明就是一顆「玻璃」嘛(真鑽和玻璃偽鑽,九成九女性根本分不出來)。

 

說是這麼說,我還是送過我口中的「玻璃」。

以前小時候不懂事,以為送個鑽石隱含「愛情的忠貞不渝」,而且這是最快、狠、準的必殺手段。

「鑽石恆久遠」的廣告詞,大家都還記得嗎?

連幸福都被「規格化」,怪不得還沒結婚的人都想跳進「公主與王子從此過著幸福快樂日子」的童話火坑。

 

鑽石,很昂貴,又很便宜。

「昂貴」是指鑽石本身的實物價錢,「便宜」是指這是一種「最不用花腦筋選擇哪種禮物」的禮物。

政治上有「政治正確」,愛情也有「愛情正確」,熱戀時送鑽石當定情物,被打槍的機會很低。

今年是癢後一年。

第八年的結婚紀念日還送鑽石嗎?

不不,我的錢都被家小榨乾(其實本來就沒有很濕)。

而且現在送鑽石可能會被說:「能不能換現金」。

 

婚前過中國情人節、西洋情人節、日本情人節、連第一次交往的日子也能成為一個隔年慶祝的理由、還曾信誓旦旦的某天每年都要去基隆,生日更不用說,若忘了就完了。

婚後覺得,若這些節日能像孫中山說的「畢其功於一役」,多好啊。

婚前和婚後真的差很大。

不過選前和選後,不也這麼一回事。

 

因為不是演員,我也不必賣力去演出一齣如夢想家的幸福大劇,也不用彰顯我存在的價值,好像是讓對方覺得和我結婚是賺到的(或是賠本生意)。

這樣聽起來,婚姻還真是「論斤稱兩」,就像賣豬肉一樣,不過凡事被價格化、市儈化的現在,兩性的婚姻、情愛就是有這現實的一面。

孩子的媽還留著我以前寫在書卡後面送給她的句子。

說真的,當場吐了一地。

差點沒把這些過往傻情傻愛留下的傻字,搶過來五馬分屍。

下次再拿出來,馬上離婚。

這麼虛偽的詞句,當時不知道為何寫得這麼爐火純青?

 

能走過八年,還要有點默契或幽默感,否則再如何光鮮亮麗的展示幸福,仔細看也有可能千瘡百孔、彈痕累累。

就像張愛玲曾說的:「生命是華麗的袍,但上面爬滿蝨子」

婚姻大概就是袍子,至於用什麼方式「趨蝨」才不會傷到袍子,用抖的?用烤的?用剪的?甚至不予理會?這都是每個婚姻中人的自由選擇。

 

從彥彥的「什麼東西最硬」寫到「結婚紀念日」,夜晚寫這過程中我哈欠連連如昨日死,睡個覺明天又是今日生,婚姻偶也需要停歇。

因婚姻就像一場馬拉松,跑者環肥燕瘦都有,只有自己才知道何時需要停歇後再跑,甚至退出比賽。

婚姻的現實面很多(有小孩後,婚姻又是另一種面貌),談情說愛不能拿來當柴米油鹽,這很現實。

奉勸未婚者,婚姻還有很殘酷的現實:

縱使弗洛伊德曾提及男性有戀母情結傾向,但我覺得女性也頗喜歡施展母愛,總是以為母性包含一切,不只小孩還有老公。

有母性大愛的女性會說:「男人是長不大的小孩」。

(是不是從男孩、到男人,都不會「斷乳」,呵)

聽起來好像挺可愛又挺親密,實際上禁不起考驗。

拜託,什麼長不大?

結婚後多數的男人只會「長胖」好嗎!

(這就是婚後八年最大的感觸吧)

 

◎ 有興趣可看結婚時播放的紀念MV:

【紀念】我們終於結婚了(婚禮MV / 江美琪的「最美」)

 

P.S.

這照片是幾年前兩人至日本台場拍的,導遊說這個夜景是某日劇戀人求愛的場景。

不過我記得我們在這求婚聖地還吵了一架(很像要選擇逛百貨還是看夜景之類的小事),劇外的舞台,才是真實人生。

祝結婚紀念日!

  

原文出處:http://blog.xuite.net/xalekd/940109/54354397

原始格子:佑佑皮皮.home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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