頒發一張照片,以茲獎勵~

一張照片索價3500元(心涼了一半)。

依照罰單的資料顯示:

車子時速116km(通常在限速110km的路段,116km是合理值),超速26km,被罰了3500元。

北二高有「限速90km」嗎?
  

別懷疑,「」。
   

或許部分朋友可能也像我一樣,一直以為國道三號(也就是北二高)全線最高限速為110km。

其實不然,因此提出分享與建議,以免成為冤大頭還不自知。
   

 根據國道高速公路局的資料顯示如下:
  

一、國道一號:全線調整為每小時100公里。
二、國道二號:機場系統交流道以東調整為每小時100公里,機場系統以西仍維持每小時90公里。
三、國道三號:中和交流道以北維持每小時90公里,中和交流道至土城交流道調整為每小時100公里,土城交流道以南調整為每小時110公里。 
    

進一步簡單的整理,就是:
  

「土城交流道」以南才是:110km
  

「中和交流道」到「土城交流道」中間這段:100km
  

「中和交流道」以北:90km
    

 

我承認是被自己以往的認知(腦袋中就是認定國道三號的限速是110km)所誤導,違規繳了「學費」我也認了,只是還是有些事情想求證。

   


  

昨去金山從中和交流道北上,一直特別注意「北15km」到底在哪?

(因為我這張紅單註明是在「北15km」照的)。

沒看到固定式的照相。

我應該是被國道警察的雷射測速槍捕捉到這台小車車這麼帥的身影。

從來沒人幫我的小車車拍照,警察北北在公務繁忙之際可真「貼心」。

在下交流道前確實看到「限速90km」的指標,但它設立的地點容易讓開車者以為是即將下高速公路交流道,要減速慢行。

而且高速公路的一貫性(又不是轉到其他省道,或高速公路的線道有變少),很容易讓人誤以為北二高的限速「一直都是」110km。

加上國道警察開單除了衝業績外,還有獎金可領,你知道嗎?我們所繳交的每一筆交通罰款,警察可以從中抽取6%做為獎金。

罰單獎勵金機制等於鼓勵警察多開罰單抽成。

「好國民按照限速開車,不違規就不會被開鍘」,這句話我想大部分人都不會否認,只是覺得有些路段有「陷阱」,而「抽成」的獎勵機制等於變相鼓勵警察多開罰單。

一部小心自己的金錢就「充公」國庫了,但我承認是自己一時不查的問題,因此這篇純粹是抱怨文與分享文。
 

別和自己的荷包過不去,最後還是提醒:
  

國道三號(北二高)過了土城交流道後,最高限速降低為100km;過了中和交流道,最高限速降低為90km。
   

P.S.我猜持雷射照相機測速拍照、辛苦的警察北北,應該都達到某種「見山不是山」的能力,看到我們的車子,應該都不是車子,應該是:「一張張千元紙鈔」在高速公路奔馳吧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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